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切实保证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落到实处,根据《伟德国际194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院发字〔2017〕19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院学字〔2018〕13号)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办法:
一、认定原则
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,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家庭所在地乡、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,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。认定工作须严格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二、认定时间
2018年9月13日至9月18日,同时完成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。
三、认定范围
1.本办法适用于bevictor伟德所有在校学生。
2.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。
3.认定比例为我院在校生总数的50%。
四、认定标准
符合前款规定的学生学习刻苦,道德品质良好,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均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象。家庭经济困难分为一般困难档、困难档和特殊困难档。
(一)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,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、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,可定为一般困难档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。
(1)父母均为下岗职工且经济收入较低;
(2)家庭处于贫困落后地区且经济困难;
(3)父母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;
(4)家庭、本人有其它特殊情况导致贫困的。
(二)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新乡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可定为特殊困难档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:
(1)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(2)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、低保户者;
(3)烈士子女;
(4)孤残学生,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者;
(5)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特殊困难者;
(6)单亲或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或保障者;
(7)其他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。
(1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;
(2)休学、留级或退学及自费出国者;
(3)德育评定为“中”和“差”者;
(4)受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;
(5)有高消费现象、校内外租房及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良习气者;
(6)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者;
(7)弄虚作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;
(8)《团学简报》明文通报“取消其贫困生认定资格者”;
(9)不按时缴纳学费者;
(四)认定注意事项
(1)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、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。
(2)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是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,由乡镇、街道民政部门、村(居)委会或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出具(加盖公章)即可。
(3)对于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,只需学生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,包含以下三页:封面(有统一编号),首页(有家庭成员信息),第五页(有接受帮扶人员签字、扶贫负责人签字),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上不需再加盖民政部门公章。
(五)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,将以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在公示期内,有异议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话和当面面谈的形式进行反映,不接受匿名反映,监督电话:0373—3040933。公示无异议后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。
(六)被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及时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、完成困难生申报工作。
五、认定机构
1.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、辅导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,具体负责认定工作。
2.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。辅导员任组长,小组成员由全体班委和不少于班级30%的普通学生代表组成,并在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上签字。
六、认定阶段
(一)宣传发动阶段
1、召开各个层面的学生干部会议,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政策,要求各班级严格按照政策要求,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能够享受到国家相关资助政策。
2、以简报的形式把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要求下发到各个班级。
(二)民主评议阶段
由各班级学生提出申请,汇总之后由各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审核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为本专业总人数的50%,专业评议小组成员要根据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评定,确保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能够被认定。
(三)初步审核阶段
1、由bevictor伟德团委办公室进行审核,根据贫困生认定条件进行逐一审核,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学生,将取消该生所有贫困生认定资格和奖助学金评定资格。
2、交由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工作组进行审核和审批。
七、相关材料
1、各专业评定结束之后要上交学生家庭困难认定申请书(手写)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和相关贫困认定证明材料以及班会总结(召开贫困生认定工作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评议成员名单以及被认定为贫困生学生名单,最后专业评议小组全体成员要在评议总结上签字)。
2、上述材料需于9月18日16:00前送交团委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
bevictor伟德团委
2018年9月13日